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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好友Y結婚了。

相識十四年,我現在還清楚的記得第一次相見的畫面:幾個人一起走下校園裡的山坡,穿過中庭和長廊。纖細的Y很活潑,笑起來嘴角彎彎的;說話很快,反應更快;旁邊的人隨便說了什麼,下一秒就會看見她的眼睛一閃,嘴角揚起來,露出一個我再也熟悉不過的微笑。

我還記得,半夜宿舍裡一人一小罐梅酒的談天時光。四個人亂七八糟地聊男生、聊小時候、八卦同學。喝了酒的Y雙頰微泛桃紅,很好看,我們都羨慕,因為另外兩位紅得像蕃茄,我則跟往常一樣。

還有很多很多片段,這時候突然一起出現在我眼前。我錯過了Y的婚宴,這六七年來我不知錯過了多少朋友的喜宴。我非常不喜歡這件事情。

但也許錯過也有好處。想到過去相處的片段,坐在電腦前的我已經淚流滿面;如果我在現場,不知道會怎樣反應。

親愛的A,我現在明白了。一年前妳在我婚宴上的心情,我完全懂。

● 我很擅長記電話號碼。大學室友稱我為「人肉電話簿」。

這種雕蟲小技其實沒什麼好說嘴的;況且,在這個人人有手機和座機可以幫忙記憶號碼的時代,根本沒人需要花腦力記下電話號碼。可是我以前是很健忘的人,常常晚上就不記得中午吃了什麼,所以我很以這個能力自豪。

奇怪的是,我的記憶也是有選擇的;基本上,我記得的電話號碼應該是常常打的,但是我從來不記得M的手機,因為我依賴手機電話簿。可是我卻記得大學好友們的電話,家裡的和手機都記得。這些號碼我現在一年大概只有一兩個月用得到,或者偶爾,真的很想很想跟他們說話的時候,也可以馬上撥號,不必翻找電話簿。有一次在百貨公司裡看見某位朋友喜愛的鍋有超低折扣,拿起電話立刻通知,非常方便。

我也記得住在美國的朋友們的地址,原因很簡單:美國的地址往往很短,很好記。可是最近我發現我腦中記憶電話住址的的這一塊開始退化,我開始搞不清楚這個人那個人的住址拼法或號碼排序。於是我迅速查找,趁記憶猶新匆匆寫下幾個美國的住址,就怕自己有一天忘了,又沒人可問。

然後我意識到,有一個號碼,如果有一天我忘了,大概還真沒人可問了。

我從沒努力記憶這個號碼,但是它一直就在那兒;有時候我以為我忘了,但是只要拿起電話,手指就會根據某種指引開始在按鍵之間移動,彷彿這一個個號碼之間有某種默契,某種線性的規律。然後嘟嘟聲響起,接著,一個我忘不了的聲音會在另一端響起。

我不想忘了這個號碼,所以今天,我不斷重複,努力地記憶。

2010/12/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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