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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成為我真正討厭的人,坦白說,還真難。因為遇到討厭的人,我總是視而不見,懶得理;或者打哈哈一笑過去,反正遇到嘴賤者,就以賤嘴對付即可。我身邊一向缺乏奸惡者,而且我的生活圈很小,能遇到的討厭的人不可能多。我也不是萬人迷,不會有怪人圍著我團團轉,多數的怪人看到我的臭臉應該就會迴避,是謂幸運。

年紀漸長,「討厭」的事情越來越少,可是越來越傾向「做人的基本原則」方面。一般來說,我討厭:

1. 說兩面話的人:如果夠聰明,能以不同的話圓滑擺平兩方面的人,我一定豎大拇指佩服。最討厭的是智商不夠,很輕易的就被人戳破兩面鏡的人。套一句朋友的話:沒那種屁股,就別拉那種屎。
2. 學人精:雖然見賢思齊是可取的,但沒必要別人幹嘛你就幹嘛吧!沒自己的風格,沒自己的特色,就算把別人做的全部學會,可能還落得別人嫌。「東施效顰」這故事不是已經流傳很久了嗎?
3. 對人對己雙重標準:我個人認為「嚴以律己,寬以待人」並不合人情,但求公平約束自己,要求他人即可。偏偏總有人眼睛光盯著別人,總忘了審視自己。別人犯錯不可饒恕,自己犯錯只是一時疏忽,嗯嗯啊啊想蒙過去。這樣的人,真不知道從小怎麼長大的?
4. 說話不經大腦者:我的嘴也很快,常常說的比想的快,近幾年稍好之後發現原來還有人更勝於我當年。說一句話得罪一桌子人而不自知,與其說我討厭這種人,還不如說我為他們「深感遺憾」。切記切記,多說多錯,少說少錯。
5. 自以為是愛誇口者:並不是說話口氣強的人說的就是事實,自以為自己博學強識,隨口胡謅還陶陶然者,最為滑稽。看了一兩部舊小說就是「對國學深有研究」,看了幾部電影就是「對戲劇頗有體會」,真正的大儒、戲劇家可能早已笑破肚皮。可惜這種人似乎越來越多,悲慘悲慘。
6. 楚楚可憐者:大概因為我跟楚楚可憐完全扯不上關係,失去了弱女子的本色所以嫉妒別人吧!哈哈。這世上弱女子其實不少,某些楚楚可憐者即使同性如我也見之猶憐。但是討厭的是內心剛強者倚仗柔弱的外表「裝可憐」,就是表裡不一啦!我對這種人之厭惡,非筆墨能形容,只能祝他們早日精神分裂!

碰到這些人,就真能體會什麼叫做話不投機半句多。我寧可待在家裡當宅女都不想跟他們互動。一樣米養百樣人,真是沒錯!

2008/2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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