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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剛從波士頓回來,要大大宣揚這個我第一次造訪的城市:波士頓真是一個好地方啊!

原因一:市區有河通過

也許是我個人的感情因素吧!總覺得在城市裡看到河就覺得特別悠閒,加上查爾斯河上的船不少,站在哈佛橋(Harvard Bridge)上往下欣賞河景,身邊有地鐵通過的感覺真不錯。不過季節當然也有關係,冬天站在橋上大概只會凍成冰棒並且咒罵不休吧!

原因二:乾淨整齊

我去過的美國城市不多,但是紐約絕對是數一數二的髒。我對城市裡髒的忍受度很高,視而不見就好了,但是亂就有點麻煩。八月多的紐約行讓我覺得「紐約真是夠了」的原因之一就是太亂:人亂竄,車亂開,垃圾亂丟,小攤亂放。雖然這些缺點台北也是處處可見,甚至要再加上房子亂蓋這一點,但是故里跟異鄉相比是絕對正確絕對合理的。跟亂糟糟的紐約相比,波士頓像是衣裝整齊的優雅男士,人也不那麼多,沒有跟陌生人摩肩擦踵的顧慮。

原因三:建築美麗

我很喜歡看老建築,雖然不見得知道什麼風格多長歷史等等,但是看到老建築就讓我覺得平靜安詳。我走在波士頓的街上,隨處可見有特色的建築,三五個轉角就會看見教堂尖塔,八角窗,羅馬柱,或是牆上刻的建造日期都是我注意的目標。有時候隨處亂拍一些小樓小街看起來都很有味道,跟我在費城的感覺一樣。

原因四:吃到美味食物

朋友帶我去北角的一家義大利餐廳,地方不大,我們坐在室外,傍著暖氣柱。我喝白酒配章魚沙拉和海鮮義大利麵。那麵是像麵片一樣大,煮的勁道真是讓我感動得要哭,所謂的al dente(彈牙)就是如此吧!我們悠閒的吃,旁邊坐著的剛好是三位walking tour的導遊,他們都穿古裝,讓我們的晚餐更有特色。吃完老闆還送來招待的酒,很烈,有新鮮的檸檬香。甜點是北角一家有名pastry店的義大利cannolli,好吃極了,怪不得門口排隊排到我們擠都擠不進去。

原因五:有朋同行

去年的日文同事是在波士頓招呼我的人,她是我很好的朋友,能吃能喝能玩能走能逛能聊。我早已告訴她我來波士頓就算每天在她家閒坐都好,因為我向來不是盡職的觀光客,旅行都以訪友為主。最有意思的旅行就是和住在當地的人一起做當地人的休閒;大景點當然會去,不去也無妨。波士頓是可以走著玩的地方,對我這個鄉下人來說,在城市裡走著、看著,天氣又好,也就很不錯了。兩天走下來,大腿微微酸疼,想是有運動的效果,非常高興。

就這樣,波士頓成為我的新歡,下次還要再去!

2007/10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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